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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条款

欢迎使用珍药材(网址:www.54315.com),珍药材所有权由九州通中药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本协议是珍药材会员与珍药材网站所有者九州通中药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九州通中药材电商公司”)之间就珍药材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请在注册珍药材前,详细阅读本协议。一旦您注册为会员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
当您勾选‘珍药材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协议并注册"键时,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珍药材的服务协议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珍药材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会员协议条款和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各项规则、制度等等。
珍药材有权随时修改和(或)补充前述条款和条件,并只需公示于网站(www.54315.com),而无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即时生效。在珍药材修改协议条款后,您继续使用该平台应被视作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除非得到珍药材的书面授权,任何人将不得修改本协议。 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及本网站未就用户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及本网站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本协议中,被许可珍药材会员均简称为“珍药材会员”或“您”。

第一条、珍药材注册与使用
1.1 珍药材交易许可仅向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自然人及企业提供。因此,珍药材会员应确认本人已满十八周岁,且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2 珍药材会员须同时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对于通过其他手段登录、使用所造成的后果,珍药材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珍药材将保留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力。
1.3 注册珍药材时,珍药材根据实名认证锁定珍药材会员身份,每次登陆以用户名和密码确认使用珍药材会员的身份。珍药材会员明确表示通过其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挂牌、交易等)均应被视为珍药材会员本人行为,其法律后果由珍药材会员本人承担。珍药材会员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并对其使用及其遗失自行承担责任。珍药材会员承诺,如其用户名和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珍药材。珍药材会员在此同意并确认,珍药材对因上述情形产生的遗失或损害不负责任。

第二条、会员实名查证
2.1 供货商及采购商获得珍药材使用许可前,必须通过企业或个人实名查证(以下简称“认证”),即由珍药材工作人员查证有关该会员在申请取得网站使用许可时交纳的信息。
同时,珍药材有权了解其他信息的合理性,珍药材会员应履行配合义务,否则,珍药材有权拒绝提供网站使用许可。珍药材会员应始终保持其主体身份真实、合法、有效,若会员信息有任何变更,珍药材会员应及时将更新有效信息提交给珍药材授权工作人员。珍药材会员同意为自身未及时通知或更新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给其他方(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珍药材会员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
2.2 会员认证通过审核后,珍药材将通过会员在珍药材注册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发出短信通知。

第三条、珍药材会员权力

3.1 货物入库和仓储:
珍药材会员可在珍药材上填写入库申请单,由珍药材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协助进行入库流程操作。
3.2 货物挂牌和摘牌:
珍药材会员可享有在珍药材平台进行挂牌的权力,但所有药材必须通过珍药材审核,且以合理的价格出售,或对已经挂牌的货物进行摘牌。
3.3 发布货物信息:
根据珍药材提供的质检单,珍药材会员必须对自身货物提供真实可靠、符合质检信息的描述说明,并对自身描述负责。

3.4 购买药材:
对珍药材平台销售的货物,如决定购买,须缴纳总货值20%的保证金给珍药材平台,用于锁定货物。支付保证金后,您可以联系珍药材客服或业务员进行看货,并于10天(自然日)内支付尾款。如您逾期未支付尾款,则视作违约。对违约的客户,其保证金作为对珍药材及货主的违约赔偿。违约后的货物返回到挂牌状态,所有会员账户均可再次摘牌。
3.5 查看实时行情信息
用户可在珍药材上进入珍药材子站东方中药材网进行浏览,东方珍药材网为会员及广大用户提供行情资讯等信息。以东方中药材网站提供信息为准。

第四条、珍药材会员义务
4.1 自觉遵守珍药材交易规则,违反规则者承担全部责任:
4.1.1 注册会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
4.1.2 珍药材会员必须保管好自身账号密码,由会员泄密自身账户密码造成的损失,由会员负全责。
4.1.3 同批药材挂牌信息必须和珍药材质检信息相符。
4.1.4 为保证交易安全,涉及资金问题,所有交易款项均由珍药材代收,由珍药材审核其真实合法性后转给收款方。
4.1.5 不得利用珍药材进行非法交易或其他损害珍药材或他人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珍药材权力
5.1 珍药材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许可珍药材会员使用网站进行交易。
5.2 珍药材有权保存珍药材会员的信息,并为了珍药材会员的利益用之与其联络。
5.3 珍药材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各项规则的信息或链接,包括珍药材对此有合理怀疑的信息。
5.4 珍药材有权对珍药材会员使用网站的行为进行监督。且珍药材保留在会员违反协议时无需给予通知终止珍药材会员使用平台权力。
5.5 上述保证将替代所有其它保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特此替代所有其它保证、条件和声明,无论是明示的、默示的、口头的、法定的和其它方式,并且无论是依据本协议或其它协议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不侵权、适合市场销售及适用于某个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
5.6 珍药材将在其网络系统内建立合理的安全体系,包括身份识别体系、内部安全防范体系,以使珍药材数据完整,并且保密。但珍药材会员了解并同意技术手段在不断更新,无法杜绝全部的非安全因素,但珍药材会及时更新安全体系,妥善维护网络及相关数据。

第六条、珍药材义务
6.1 珍药材保证对会员所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个人信息、货物信息及交易信息。
6.2 珍药材保证其提供网站的合法性。 6.3 珍药材保证其网站上交易货物的真实性。

第七条、诚信原则
7.1 珍药材会员承诺,其将恪守诚信原则,珍药材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完全同意珍药材有权立即单方给与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公示、限权或终止服务等不同程度的处罚:被终止服务的会员将在珍药材网站上进行通告,珍药材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7.1.1 涉嫌利用软件实施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珍药材有权单方对此作出认定);
7.1.2 被任何第三方投诉,称其(含其发布信息中所提及的公司,下同)有违约行为,且未能在珍药材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或虽在上述期限内提供了证据,但未能充分证明其不存在上述行为的;
7.1.3 未经珍药材书面同意,擅自将其帐号和密码转让或泄露给他人的,或售卖或要约售卖其通过珍药材获得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7.1.4 利用软件或计算机病毒/程序等手段,非法窃取、删除、修改或增加珍药材网站或珍药材网站其他会员的任何信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危害珍药材网站的正常运行的;
7.1.5 存在珍药材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的,或违反其他约定或网站规则的。

第八条、终止
8.1 珍药材有权在下列情形下拒绝会员的交易或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1.1 会员违反了本协议或会员服务协议的任一条款,且自珍药材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8.1.2 珍药材无法确认会员提供的注册信息或银行卡信息的真实性;
8.1.3 发现会员窃取珍药材平台任何信息,用其提供给同行业,或其他不正当用途;
8.2 如协议一方,除为重组或兼并的目的外,通过决议或由法院判令解散,则接收方或指定的债权人代表有权经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8.3 协议期内,在珍药材会员被第三方多次投诉等合理情形下,为避免珍药材会员及珍药材的损失,珍药材有权以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珍药材会员并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通知到达珍药材会员处时终止。必要时,将终止会员账号,以及会员使用珍药材平台的权力。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如果由于黑客攻击或政府管制或网络通讯瘫痪等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见的事件,双方均确认此属不可抗力;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对影响履行本协议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免除履行本协议的部分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9.2 对于因珍药材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珍药材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珍药材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遇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0.2 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珍药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1.1 珍药材拥有本协议所规定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与该平台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 如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资讯相关全部信息;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珍药材保留。
11.2 未经珍药材事先书面同意,珍药材会员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协议的转让
除非取得珍药材事先书面同意,珍药材会员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委托扣款协议
珍药材网注册认证会员以经销商身份使用个人银行卡采购药材默认接受委托扣款协议,现授权人郑重声明已仔细阅知、理解下述各项规定并同意遵守:
13.1 授权人同意被授权人在合同约定的限期内,委托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从本授权书指定的账户内以约定的资费标准划付到期应付的费用。
13.2 授权人在指定账户中必须留有足够余额,否则因账户余额不足或不可归责于被授权人委托方的任何事由,导致无法及时扣款或扣款错误、失败,责任由授权人自行承担。
13.3 本授权书在授权人使用银联个人代收通道支付金额时,自动生效。
13.4 授权人保证本授权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被授权人依据本授权书进行的委托扣款操作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或风险,由授权人独立承担或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
14.1 本协议构成珍药材会员和珍药材间就使用网站的完整的协议,并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14.2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4.3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4.4 珍药材于珍药材会员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珍药材会员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4.5 珍药材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珍药材会员要继续使用网站就有必要对最新的《珍药材协议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为准。

发布者: 珍药材   点击数:9850   发布时间: 2015-03-05 14:13:04   更新时间: 2015-06-19 10: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