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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山茱萸、五味子等6批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

摘要:8月11日,四川药监局发布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8号),6批次均为中药饮片,分别是:山茱萸(山萸肉、水分),香薷(含量测定),大叶茜草(性状,药屑杂质),白鲜皮(性状),法半夏(水分,总灰分);五味子(水分)。

8月11日,四川药监局发布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8号)6批次均为中药饮片,分别是:山茱萸(山萸肉、水分),香薷(含量测定),大叶茜草(性状,药屑杂质),白鲜皮(性状),法半夏(水分,总灰分);五味子(水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茱萸(山萸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自贡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康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叶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药屑杂质。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睿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鲜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启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法半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总灰分。

经南充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味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6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1日

发布者: 珍药材   点击数:1028   发布时间: 2022-08-12 16:01:30   更新时间: 2022-08-12 16:01:30